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局 民政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19〕25号)《浙江省托育机构管理办法》《云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1〕005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管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2月16日前通过在线留言、电话、信函等方式将修改意见反馈至云和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和公共卫生科。
联系人:许霞 联系电话:0578-5528163 邮寄地址:云和县城东路308号 邮箱:847882220@qq.com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3年2月16日
附件: 云和县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wps
云和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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