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烈性犬、大型犬标准和种类(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温州市烈性犬、大型犬标准和种类(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5月9日--5月24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反馈意见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34条,关于烈性犬的种类,个别网民提出:杜宾、秋田、贝林登梗、灵缇等犬种不应纳入烈性犬,烈性犬种类还应该包括各烈性犬之间的杂交犬种;关于大型犬的标准,个别网民提出:应从体高、体长和体重等综合因素考虑大型犬的标准;个别犬只虽体型巨大,但性格温顺;对大型犬的体高标准过低,应提高到65厘米或70厘米以上。
二、意见处理
市公安局十分感谢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市公安局将会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和充分研究,吸纳合理部分,做好《温州市烈性犬、大型犬标准和种类》的制定工作。再次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公安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