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门站价格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91号)文件精神,浙江省提前执行天然气淡季价格政策并下调省级门站价格。为切实将门站环节降价空间全部传导至终端用户,进一步降低我市企业用气成本,市发改局起草了《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降低非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5月7日至5月15日,意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zjh0075@163.com。 联系人:朱建洪;电话:0575-87019876;传真:0575-87014037。 感谢您的支持与参与! 附件: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降低非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