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支持企业“留员工、稳生产、开门红”工作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22〕9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龙港市支持企业“留员工、稳生产、开门红”工作方案》向全市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3年1月4日至1月13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以电子稿或书面形式于2023年1月9日前反馈我局(联系人:林珊珊,电话:0577-68103370,邮箱:676584500@qq.com,地址:龙港市行政副中心1号楼3-4楼),逾期视为无意见。
龙港市经济发展局 2023年1月3日 关于印发《龙港市支持企业“留员工、稳生产、开门红”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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