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良性发展,保证学前教育资源的有效使用,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物价局 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丽水市教育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丽水市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 年)〉的通知》《云和县教育局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云和县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 年)〉的通知》等要求,我局起草了《云和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至1月19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可通过在线留言、电话、信函等方式向云和县教育局反映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陈烨 联系电话:0578-5525022 地址:云和县城北路2号云和县教育局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1月10日至1月19日 附件: 云和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云和县教育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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