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城市地下管廊有偿使用 暂行规定(试行)》公示的通告

为更好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有关决策部署,建立地下管廊有偿使用机制,助推我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我局对《宁波市城市地下管廊有偿使用暂行规定(试行)》进行修订和完善。为切实加强管廊有偿使用政策的科学性,提高暂行规定的严肃性和公开性,现将暂行规定进行公示,诚请广大市民建言献策。

一、公示内容

《宁波市城市地下管廊有偿使用暂行规定(试行)》

二、公示地点

宁波市住房建设局网站http://zjw.ningbo.gov.cn/

三、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7日,共

计7个工作日。

四、公示意见及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公示

意见收集截至日之前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公公众意见征询表”可在公示网站下载。

1、传真号:0574- 89180649

2、电子邮箱:12233507@qq.com

3、邮寄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松下街595号住建大厦1311

室,请注明“宁波市城市地下管廊有偿使用暂行规定公众意见”字样(递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宁波市城市地下管廊有偿使用暂行规定》

   2.公众意见征询表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9日

 

征集部门: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01-09 截止日期:2023-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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