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等法律法规,为认真贯彻落实《嘉兴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下达202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秀洲区印染行业整治方案》《秀洲区进一步深化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评价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为推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做好秀洲区印染行业排污总量差别化管控工作,经秀洲区政府研究决定,制定《2022年度秀洲区印染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污总量差别化管控方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7月21日17:30前将意见反馈嘉兴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地址:新秀路351号大树花园三期18幢712室,电话:83675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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