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 2021-2025年)》精神,根据《浙江省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的要求,对标“重要窗口”、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全面开展“浙有善育”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代拟了《东阳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实施办法》将由市府办正式发文。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东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ongya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东阳市行政中心(东阳市江滨北街18号)三楼教育局0302办公室,邮编:3221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82417734@qq.com。、 4.征询意见的起止时间: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15日。 联系人:徐妙琴 联系电话:86655103 附件: 1.《东阳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2.《东阳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办法( 2022年修订)起草说明 东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3年1月4日 附件1 东阳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东阳市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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