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2月21日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9天的公示期,截止12月30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环球商务大厦A座3楼金华市城市有机更新和房屋征收指导中心,规划建设科收,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47724100@qq.com。 联系人:周达 联系电话:82585133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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