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2〕99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编制了《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预案》),因该项预案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现就《预案》内容和涉及社会风险有关问题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因情况紧急,请于2023年1月10日下班前反馈至我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联系人:吴韵,电话:0571-87399028,邮箱:979938325@qq.com。 附件:《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送审稿)》.docx 《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起草说明.docx 《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预案》起草依据.docx 浙江省林业局 2022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