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关于制定嘉兴市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海盐县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前期已将《海盐县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在海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经过多次讨论,因涉及部分内容调整,现将形成的《海盐县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第二稿)》再次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至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 联系人:汤云峰 联系电话:0573-86198772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华丰路918号 邮编:314300 附件:关于《海盐县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实施(暂行)细则》的起草说明.pdf 海盐县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第二稿).pdf
海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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