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婺城区关于强化就业服务推进“零工市场”建设的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促进零工市场有序规范发展,支持灵活务工人员多渠道实现就业增收,推动普通劳动者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共同富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 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22〕38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零工市场 建设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意见》(浙人社发〔2022〕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婺城区关于强化就业服务推进“零工市场”建设的实施方案》。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婺城区政府网站(http://www.wuch.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210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

联系人:范琛        联系电话:0579-82314786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9日        


婺城区关于强化就业服务推进“零工市场”建设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街道,区机关各部门(单位):

“打零工”对促进大龄劳动者和困难人员就业增收具有重要作用。为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零工市场有序规范发展,支持灵活务工人员多渠道实现就业增收,推动普通劳动者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共同富裕,经区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结合婺城实际,发挥区位和产业优势,通过创新理念高标准建设若干个零工市场,打造“婺城零工市场”品牌,让婺城“零工市场”成为全市人力资源产业新的重要增长点,为全区奋进共同富裕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多渠道多形式加强零工人员就业服务,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资本和优质服务资源参与零工市场建设和运营管理,2023年6月底前,全区培育1家以上规范性零工市场。大力推进乡镇街道零工集市(或零工驿站)、零工服务特色街区等建设,同时,积极探索建设零工市场线上服务平台,着力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城市农村全覆盖的零工市场新格局。

二、工作要求

(一)开展标准化建设。结合我区零工市场建设实际,制定全区零工市场标准化建设规范,推动零工市场管理和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完善零工市场服务场所、服务用房和配套设施建设,统一设置需求对接区、暖心服务区、政策咨询区,加强零工市场信息化建设,为市场主体和求职者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对接服务。(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乡镇街道)

(二)提升服务质量。建立零工“即时快招”服务模式,为零工人员与用工主体提供快速发布信息、现场对接洽谈、即时确认结果、当日面试到岗等服务。拓展零工市场服务功能,为劳动者和用人主体提供政策咨询、职业培训、就业帮扶等服务,搭建高效便捷的“全链条”服务平台。打造零工暖心之家,加强对零工的人文关怀,在零工市场内设书吧、健身房、茶水吧等文化休闲区域,探索设置妇女之家、残疾人之家、志愿者服务角、法律服务角等服务载体,为零工提供更加多样的暖心服务。(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文旅体局、区司法局)

(三)强化权益维护。公开零工市场服务制度、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方式,依法监管职业中介机构,严厉打击黑中介、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及以招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指导和督促用工主体合理确定招聘条件,规范招聘行为,依法合规用工,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加大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帮助零工人员了解自身权益,提高维权和安全意识,依法理性维权。(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四)守牢安全底线。切实做好零工市场安全生产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零工市场治安管理,积极预防和坚决打击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公平和谐的市场氛围。针对零工市场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交通疏导,推进秩序整治,确保安全有序。(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乡镇街道)

(五)落实政策资金扶持。实施零工市场认定机制,对认定为区级零工市场的,按照运行成效,根据实际支付的房租给予50%-100%的房租补贴,每年不超过60万元,同时,按每月不超过2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每年不超过50万元。对认定为特色性的零工集市(零工驿站),给予不超过5万元/年的房租补贴。对经认定的区级零工市场和零工集市(零工驿站)所需的信息网络建设费用,按实际产生费用给予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上述政策同一零工市场或零工集市(零工驿站)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鼓励零工市场开展运行情况监测,对纳入省级以上零工市场运行情况监测的,按照每年1万元的标准给予监测补贴。区级零工市场被评为市级以上零工市场的,根据上级奖励金额,按1:1的标准予以配套奖励。零工市场线上服务平台补贴政策及零工服务特色街区建设补贴政策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订。上述政策与上级政策有重复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所需资金按规定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三、组织保障

(一)压实工作责任。成立区零工市场建设工作专班,负责零工市场建设管理的工作协调推进、督促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做好零工市场的规划建设、规范管理和日常服务等工作。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主管责任,督促用人单位、用工项目做好零工人员管理服务。

(二)推进工作落实。将规范零工市场建设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明确各乡镇街道工作职能和工作目标,督促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深入一线推进零工市场建设,适时开展专项工作督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落细。


关于《婺城区关于强化就业服务推进“零工市场”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区灵活务工人员实现更加体面、更有尊严、更高质量就业,推动共同富裕,支撑婺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起草了《婺城区关于强化就业服务推进“零工市场”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建设必要性

近年来,受多重因素影响,就业工作面临新形势和新挑战。推动零工市场建设,有助于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打零工”有序规范发展,支持灵活务工人员多渠道实现就业增收,推动普通劳动者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共同富裕,对促进大龄和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就业大局稳定具有现实意义。

二、《实施办法》起草中的主要考虑

一是坚持群众导向。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建立零工求职招聘信息服务制度,将零工信息纳入公共就业信息服务范围,扩大零工服务多元化供给,做好困难人员分类帮扶,强化资金和场地设施保障,维护零工市场秩序,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是坚持突出重点。规范化零工市场将具备岗位推荐、供需对接、技能培训、工种培育及法律援助、暖心服务等系列功能,建成后将进一步提升婺城灵活务工人员求职的便利程度,为社会零散用工提供更高效的对接平台,为企业临时性用工提供更高质量保障。争创“全市领先、全省一流”的零工市场。

三是坚持政策引导。实施零工市场认定机制,出台系列政策补贴措施。对认定为区级零工市场的,按照运行成效,根据实际支付的房租给予50%-100%的房租补贴,每年不超过60万元,同时,按每月不超过2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每年不超过50万元。对认定为特色性的零工集市(零工驿站),给予不超过5万元/年的房租补贴。对经认定的区级零工市场和零工集市(零工驿站)所需的信息网络建设费用,按实际产生费用给予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上述政策同一零工市场或零工集市(零工驿站)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鼓励零工市场开展运行情况监测,对纳入省级以上零工市场运行情况监测的,按照每年1万元的标准给予监测补贴。区级零工市场被评为市级以上零工市场的,根据上级奖励金额,按1:1的标准予以配套奖励。

三、《实施方案》的起草过程

基于前述考虑,起草《实施方案》是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迫切需要。自2022年11月,我局牵头启动了《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在贯彻省级、市级等出台的新政策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婺城实际并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形成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结合反馈意见,经审查、审议后形成《实施方案》。

金华市婺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9日

征集部门: 婺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2-19 截止日期: 2023-01-19
关于《婺城区关于强化就业服务推进“零工市场”建设的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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