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促进我市非常规水资源有效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水资源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慈溪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管理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2022年12月2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点击本页面右下角“发表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490961906@qq.com; 三、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63029026,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四、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北大街458号),邮政编码:315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联系人:冯奇,联系电话:63029016) 附件:1、慈溪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慈溪市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x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