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科教兴医、人才强卫”工程,优化人才工作环境,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培养造就一支富有创新精神的卫生人才队伍,结合我市实际,我局拟定了《义乌市卫生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义乌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雪峰东路46号卫生健康局420办公室,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702293113@qq.com。 3.通过传真将意见传至:0579-8525811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 联系人:毛仁君 联系电话:0579-85258139
义乌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28日 附件: 《义乌市卫生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doc 《义乌市卫生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修订)》(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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