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住房租赁试点工作,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大对培育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的支持力度,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的通知》(财综〔2019〕2号)、《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9〕31号)精神,市住保房管局组织起草了《杭州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确保立法质量,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现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期限为2020年4月4日至2020年5月3日。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将意见和建议向我局进行反映: 1. 通过传真,将书面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传真:0571-89830530;
附件:杭州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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