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下发给各部门后,12月29日共有5个部门提出修改意见,其中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1条,教体局3条,应急管理局1条 ,残联1条,红十字会1条。区人社局已根据各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1.吸纳完善条款: (1)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提出在第2点中将建筑业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上虞考试,绍兴发证)也纳入补贴范围,予以采纳。 (2)教体局提出第16点建议综合使用区内职教资源,予以采纳。提出第3点双证制培训补贴给培训单位,予以采纳。 (3)应急管理局提出第3点责任单位增加应急管理局,予以采纳。 (4)残联提出,残联目前对残疾人参加社会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予以报销的补贴和奖励与职业技能提升实施方案相比,补贴金额上存在差距。建议残疾人自主选择领取补贴和奖励的部门。 2.不予采纳条款: (1)教体局提出第2点补贴标准低于现行培训考试收费(危化十六工艺700元,电工焊工1000元)。本实施方案对于特种作业人员新证培训和复审培训取得的证书补贴是奖励性质的,不是免费培训,故不予采纳。 (2)红十字会提出,补贴对象能否补给乡镇、街道,本实施方案补贴对象适用于个人、企业和培训机构,故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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