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 372号)规定及相关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对2022年8月31日前印发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评估清理。经清理,拟宣布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2件,拟继续有效的文件15件。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http://jxj.jinhua.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经信局,邮编:321017。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370539989@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1日。 联系人:耿为明,联系电话:82463262。 附件:1.起草说明 2.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1日
附件1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 372号)规定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组织对2022年8月31日前印发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评估清理,拟制定《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起草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关于“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的规定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制定。 二、制订过程 我局在前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坚持以下原则:一是主要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政策规定相抵触的,或者已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所替代的,要明令废止;二是文件的可操作性不强,已经没有继续实施必要,或已实际停止实施的,要予以废止。三是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要宣布失效;四是个别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征求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意见,对反馈意见进行汇总研究后最终形成清理结果。接下来,拟在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三、主要内容 本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范围:2022年8月31日前,由市经信局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经清理,拟宣布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2件,拟继续有效的文件15件。 附件2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经信(商)局、局各处室: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1985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间由我局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请按照执行。 附件:1.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2件) 2.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5件)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2月 日
附件1 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2件) 序号 | 文 件 名 称 | 发文号 | 1 | 关于印发《金华电网高危用户和中央用户供用电管理办法》的通知 | 金经电力〔2008〕184号 | 2 | 关于印发《金华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金经信信息〔2013〕138号 | 3 |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技术创新项目和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管理工作的通知(金经信产业〔2020〕37号文件已修改第二条,增加一条:“六、本办法自2019年3月5日起施行。) | 金经信技投〔2019〕21号 | 4 | 关于印发《金华市集成电路产业培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金经信数经〔2020〕95号 | 5 | 关于印发《金华市技术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020年版)》的通知 | 金经信投资〔2020〕147号 | 6 | 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补助实施办法(2021年本)》的通知 | 金经信投资〔2021〕39号 | 7 | 关于印发《金华市技术创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2021年版)》的通知 | 金经信投资〔2021〕59号 | 8 | 关于印发《金华市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 金经信投资〔2021〕60号 | 9 | 关于印发《金华市产业链预警机制建设补助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 金经信经运〔2021〕77号 | 10 | 关于印发《金华市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 金经信投资〔2022〕38号 | 11 | 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绿色化方向)省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金经信装备〔2022〕80号 | 12 | 关于印发《金华市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补助 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金经信产业〔2022〕87号 |
附件2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15件) 序号 | 文 件 名 称 | 发文号 | 1 | 关于印发《金华市建设行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 金经信技投〔2012〕196号 | 2 | 关于印发《金华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 金经信技投〔2012〕237号 | 3 | 关于下发《金华市大气重污染工业企业产能限制应急行动方案(试行)》通知 | 金经信资源〔2014〕280号 | 4 | 《关于推进工业领域治水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意见》 | 金经信资源〔2014〕290号 | 5 | 关于金华市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运用的补充意见(金经信产业〔2020〕37号文件已增加一条:“四、本补充意见自2019年6月18日起行。”) | 金经信产业〔2019〕87号 | 6 | 关于印发《金华市区企业投资工业“标准地”项目亩产效益综合评价补充办法(试行)》的通知 | 金经信产业〔2020〕7号 | 7 | 关于印发《市区两化融合发展扶持资金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 金经信数经〔2020〕20号 | 8 | 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实施办法(2020年本)》的通知 | 金经信投资〔2020〕24号 | 9 | 关于印发《金华市工业设计管理办法(2020年版)》《金华市区工业大企业大集团奖励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版)》《金华市区“三名”培育试点企业奖励资金管理办法(2020年版)》的通知 | 金经信服务〔2020〕35号 | 10 |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经信产业〔2020〕37号 | 11 | 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金经信企业〔2020〕62号 | 12 | 关于印发《关于促进制造业重点细分行业发展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金经信企业〔2020〕63号 | 13 | 关于印发《金华市区2020年度浙江省云计算及大数据领域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金经信数经〔2020〕91号 | 14 | 关于印发《<深化金华市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补充意见(一)》的通知 | 金经信产业〔2020〕123号 | 15 |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金经信产业〔2020〕13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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