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征求意见稿)》已起草完成,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0年5月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书面形式反馈至温州市气象局观测与预报处。
联系人:李映夏,联系电话:电话0577-88360861,传真0577-88335128,电子邮箱:372816982@qq.com,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江滨中路278号1106室。
附件:温州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征求意见稿).doc
温州市气象局
2020年4月3日
关于《温州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温州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征求意见稿)》,于2020年4月3日-5月2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