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两进两回”,优化乡村创业创新环境,鼓励和支持乡土、乡贤、乡创人才投身乡村产业,推动创业创新带就业、促共富,根据《关于人才赋能现代化美丽乡村全面建设乡村人才振兴先行市的实施意见》(绍乡振组〔2021〕3号)《绍兴市强村富民行动方案(2022-2025年)》(绍社建综合〔2022〕2号)等精神,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绍兴市市级乡村人才创业园(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2月9日前直接通过来电、来信等形式反馈至市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处,并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9日; 联系处室: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处; 联系电话:0575-85125191,电子邮件wangjian43102@gmail.com 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68号。
附件:绍兴市乡村人才创业园(孵化基地)认定管理实施办法1130(1).wps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