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为进一步维护我市房地产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保障行政监管权职统一,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杭政办函〔2011〕307号)等规定,市住保房管局起草了《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废止第九批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为确保立法质量,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现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集意见期限为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将意见和建议向我局进行反映: 1. 通过传真,将书面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传真:0571-87065096; 2. 通过电话或信件方式进行反馈,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浣纱路248号;电话:0571-89581557 附件:1.《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废止第九批局发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第九批局发规范性文件废止起草说明.docx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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