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温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推进共同富裕,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代拟了《温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1月30日前反馈至我局。

  联系人:郑晓曦,联系电话:88966700;

  附件:

  1、温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温州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doc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1日


征集部门: 温州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2-11-21 截止日期:20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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