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1月4日在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http://fgw.jinhua.gov.cn/art/2022/11/4/art_1229497352_44524.html)。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反馈如下:
经过一个月的公示期,截至12月4日,我单位共收到1条意见建议:希望政府多发点钱,多一块两块也是钱。
该条意见建议因与我市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内容无关,故不予采纳。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主楼651;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jhfgjgc@163.com。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82469882
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