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文件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2022年6月30日以前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根据各责任科室上报的清理意见,特制定《海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网上留言或电话形式反馈至海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31日至2021年11月9日。 联系人:周莉 联系电话:0573—86110189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百尺北路11号 邮编:314300 附件:1.关于《海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起草说明.pdf 2.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海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0月31日 附件: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海盐县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 盐退役军人〔2021〕23号 |
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海盐县崇军商家(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 盐退役军人〔2021〕22号 |
相关链接:【反馈】《关于公开征求<海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意见的通知》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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