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义乌市体育类协会政府性资金使用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扶持体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文【2021】30号)、《关于调整浙江省体育竞赛经费定额包干标准的通知》(浙财教【2013】277号)、《金华市体育协会政府性基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义乌市体育类协会政府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义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义乌市南门街302号(义乌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5室,邮编:322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504446527@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1日。 联系人:何强 联系电话:0579-85214900 附件: 义乌市体育类协会政府性资金使用管理制度.docx 义乌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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