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公布<舟山市定海区个人住宅国有划拨用地补交出让金标准>的通知》(定政办发〔2022〕3号)有效期至2022年9月30日止。现根据市场变化、基准地价更新等情况,拟继续沿用该标准,暂时不予调整。现将该标准进行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2年11月7日前通过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自然资源管理科。 附件:1.《定海区普通商品住宅套房个人住宅国有划拨用地补交出让金标准表》; 2.《定海区个人私宅(包括平房、联排房、单家独院式房屋等)国有划拨用地补交出让金标准表》。 3.《定海区个人私宅(包括平房、联排房、单家独院 式房屋等)、国有划拨用地补交出让金容积率修正系数表》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海分局 2022年10月27日 (联系电话:0580-2186719(工作日);邮寄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东山路289号定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自然资源和规划窗口;邮政编码:31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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