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我局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起草了关于废止《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废止。现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1月4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及时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联系电话:0575-87012602。
附件:《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实施意见(试行)》.pdf
一、文件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机制,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对相关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经研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关于废止<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工业用地公开出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1月4日。二、意见征集及吸纳情况 截止2022年11月4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到意见建议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