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区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草案))》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在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5291.html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经过 7 天的公示期,截止 11 月 2 日,我单位共计收到 1 条反馈意见,相关意见未采纳。未采纳原因:当前乡贤人员回村建房尚不具备法律条件,等上级部门政策明确后,我区将及时补充完善。农业农村部就此前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关于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更好推动乡贤回归的建议作出答复。答复指出,关于乡贤回乡能否翻新房屋、“积分建房”的问题,农业农村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 金东 县(市、区) 光南 路 1379 号 金东区农业农村 局;邮编: 321015 ;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 562518983@qq.com 。
联系人: 黄磊 ;联系电话: 0579-82191985 。
金华 市 金东区农业农村 局
2022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