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慈溪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 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巩固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成果,规范我市各类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运行,我局草拟了《慈溪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2022年10月30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本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问题和建议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市科技局,稿件请标明“慈溪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意见反馈”字样。传真号码:0574-89591356。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浙江省慈溪市三北大街777号慈溪市科技局1313办公室(邮编315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慈溪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意见反馈”字样。市科技局联系人:张波,联系电话:0574-89591363。

附件:1、慈溪市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2022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科技专项实施细则起草说明.docx

慈溪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20日

征集部门:慈溪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10-20 截止日期:2022-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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