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农村社会保险体系建设,完善救灾保障机制,提高灾民重建能力,根据《关于提高我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保额的通知》(浙发改综体〔2012〕1478号)、《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诸政办发〔2007〕27号)和《关于明确户籍制度改革后我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农险办〔2016〕1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关于做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2020年2月25日至2020年3月4日。公示期间,如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均可以书面材料传真或信函方式向诸暨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联系电话:87029209,传真:87014037,地址:诸暨市陶朱南路8号诸暨市发改局(213办公室)。 2020年2月25日 附件: 附件: 关于做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