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绍兴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当前加强医保协议管理确保基金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18〕2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8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完善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60号)等规定,绍兴市医疗保障局研究起草了《绍兴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0年2月25日-2020年3月4日。

 

联系人:王伟红,联系电话:0575-89115809,传真:0575-89115875。

 

通信地址: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规划和医药管理处(绍兴市曲屯路368号16楼,邮编312000)

 


附件:绍兴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25日


征集部门: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0-02-25 截止日期:202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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