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统筹规范金华市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保障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维,提升城市水环境质量。根据《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条例》《浙江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金华市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建设局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姜涛收,邮编:321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522675957@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8日。

 

联系人:姜涛            联系电话:0579-82389853


附件:

《金华市区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征求意见).doc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9日

 

征集部门: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22-10-09 截止日期: 2022-11-08
关于《金华市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反馈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