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3号),我局组织编制了《金华市水资源保护节约与综合利用规划》,在前期论证的基础上,现再次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登入金华市水利局网站首页“互动交流”模块,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jhslghjh@163.com。 3.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李渔路260号金华市水利局收,邮编321000。 联系人:郑昊安,联系电话:0579-8247510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7日。
规划具体内容请点击附件下载:金华市水资源节约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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