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义乌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义乌市抗疫情稳经济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义防指办〔2022〕118号)精神,鼓励和支持我市非公企业(不含金融保险机构,下同)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工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义乌市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操作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录义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香山路389号1009办公室,邮编:322000。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ywrlsbj@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6日。 联系人:陈晓辉 电话:0579-85531095 附件:义乌市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操作细则起草说明.pdf 义乌市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操作细则.pdf 征求意见稿.docx
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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