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司法局关于 《关于公布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2022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现送上综合行政执法局起草《关于公布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须盖单位公章),于20221025日前反馈至县司法局,同时将电子版通过公文交换系统发送到陈姝雯邮箱,没有意见的也请通过公文交换系统以电子版形式告知,也欢迎其他单位或个人提出宝贵意见。

 

开化县司法局

 20221014

 

(联系人:陈姝雯,电话:0570-6521520,邮箱:475460543@qq.com,地址:开化县芹阳办事处江滨北路8号。


意见反馈:https://www.kaihua.gov.cn/art/2022/10/26/art_1496889_59025909.html

 

 

关于公布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的通

征求意见稿)

 

乡镇人民政府、芹阳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各设区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批复》(浙政函〔2022〕32号)《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审定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的复函》(浙司函〔2022〕14号)《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审定衢州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的复函》(浙司函〔2022〕34号)和《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的通知》(浙发〔202274号)等法规规定和文件要求,通告如下

一、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事项新增《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包括《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和《衢州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确定范围内的全部执法事项。

二、2022831日起,在《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确定的范围内,由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全部事项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职权;相应事项涉及的已立案未结案案件和历史遗留案件仍由原业务主管部门继续负责办理和案卷档案保管;通告前已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事项,通告后由综合执法部门继续行使;通告前已交由乡镇行使的行政处罚事项,通告后由乡镇以自身的名义继续依法行使

三、综合执法指导办公室要统筹做好上述事项的职责边界划分工作,明确监管执法责任,促进监管执法无缝衔接。各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继续履行好日常监管职责,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撑。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全面履行执法职责,加大执法力度。

 

件:《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

 

开化县人民政府

2022年  

附件:

1-关于公布开化县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的通告(送审稿).doc


      关于《关于公布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2022年)的通告》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2020810日,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的《中共浙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贯彻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的通知》提出,制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基础性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重中之重的内容,也是打造整体政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现代化牵一发动全身的重大改革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把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当作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2021年,全市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要求在全省综合行政执法目录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梳理地方扩展目录。

2021-20225月,衢州市上报两批地方扩展目录,2022328日,省司法厅印发《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审定衢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的复函》(浙司函〔202214号);2022727日,省司法厅印发《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审定衢州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扩展目录的复函》(浙司函〔202234号),衢州市地方扩展目录完成批复工作。

202288司法厅印发的《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的通知》(浙司发〔202274号)(以下简称《统一目录(2022年)》),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统一目录2022年)》执行,于8月底前按《统一目录2022年)》划转综合行政执法事项。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要求,实现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全市统一,划转平稳过渡、无缝对接,持续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牵头,结合实际,起草了《关于公布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2022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起草过程

2022818结合衢州市地方扩展目录和《统一目录(2022年)》,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牵头起草了《通告》初稿。 

 、主要内容

《通告》主要是包含正文和附件两个部分,具体简要汇报如下:

正文部分分三部分:1.详细说明《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组成情况;2.确定事项如何划转,具体包括划转时间、划转范围和划转要求,概括说明了事项划转后原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赋权乡镇的分工;3.做实县综合执法指导办公室的统筹协调功能,进一步推进监管和执法的协调配合。

附件部分《开化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包含了20个领域共1472项行政处罚事项,本次划转涉及县委编办、县委统战部、县住建局、县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经信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旅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共18个单位,其中县委编办和县财政局是初次划转。


征集部门:开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10-14 截止日期: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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