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司法局关于《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开化县司法局现将《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0月1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箱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开化县司法局。


         开化县司法局 

                  2022830


(联系人:陈姝雯,电话:0570-6521520,邮箱:475460543@qq.com,地址:开化县芹阳办事处江滨北路8号。


意见反馈:https://www.kaihua.gov.cn/art/2022/10/10/art_1496889_59039102.html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

征求意见稿


加快推进企业挂牌上市,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做优做强,助力我县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地。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实施企业上市“3030”行动的若干意见》(衢政办发〔2022〕9号)精神,现就《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开政办发〔2021〕69号)制定如下补充意见

一、拟挂牌上市企业股改过程中,同一控制下的企业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组,涉及到土地房产等资产变更、过户所产生的县地方综合贡献部分,给予全额奖励;涉及到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的,对自然人股权转让收益所形成的县地方综合贡献部分,给予全额奖励;自然人以非货币性资产增资入股所形成的县地方综合贡献部分,给予全额奖励。

二、支持企业挂牌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对“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科创助力板、专精特新等挂牌的,给予30万元奖励

三、挂牌上市公司成功实施并购重组达到控股要求的,按并购方实际出资额的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以发行股票支付的,按交易价格确认为并购方实际出资额。  

四、拟挂牌上市企业引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在开化县境内(政府产业基金除外),每次按所募资金的1%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挂牌上市企业在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再融资(配股、增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债、可转债等)募集资金,按募集资金在开化辖区内实际投资额3‰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招商引资政策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拟挂牌上市企业高管参加高校院所、专业机构为期6个月以上资本市场理论知识系统化培训的,给予50%学费补助,每人每次限3万元以内,每家企业不超过3人。

意见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开化县高质量推进企业上市行动方案

2.开化县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

3.开化县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

4.县级部门上市服务事项及责任人员清单

 

 

 

附件1

开化高质量推进企业上市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企业上市步伐,高质量推进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引导我县产业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入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凤凰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政发〔2021〕6号)、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实施企业上市“3030”行动的若干意见》(衢政办发〔2022〕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紧扣县委县政府“生态立县、产业兴县、创新强县”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资源配置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引导撬动作用,系统强化资金全过程参与、政策全周期支持和服务全链条保障,统筹推动上市公司扩量提质增效,积极促进更多优质企业做大做优做强,为打造“两个先行”山区奋勇探路者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按照“引导推进一批、培育壮大一批、辅导备案一批、报会排队一批、上市挂牌一批、做大做强一批”工作思路,建立可量化、可跟踪、可实现的工作机制,梯度培养上市队伍,高质量发展上市公司。

梯队企业扩容。每年动态保有10家以上上市梯队企业,作为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进行培育;    挂牌上市加速。2025年末,上市公司数量确保达到3家,力争达到5家;    融资能力增强。2025年末,实现新增直接融资50亿元,直接融资规模有大幅度增长。

三、工作举措

(一)实施梯队企业扩容工程

1.动态建立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按照企业上市意愿、内部管理、经营状况等内容,将我县一批优质企业纳入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并根据上市进度划分梯队,予以政策支持和重点关注;针对上市前景较好,上市意愿较强的企业成立一对一服务专班,靠前一步上门服务,尽快促成企业迈向资本市场;会同企业上市工作推进办成员单位,动态更新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对不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进行调整,确保上市资源优化配置。

2.加强企业上市业务培训。每年组织2次上市梯队企业集中培训,实现上市梯队企业和规上企业培训全覆盖;组织专家对龙头骨干企业进行精准化指导;支持中介机构开展企业上市和资本市场工具运用方面的培训。对拟上市挂牌企业高管参加高等院校、专业机构为期6个月以上资本市场理论知识系统化培训的,给予适当补助。

3.科学规划企业上市路径。支持各发展阶段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和战略目标“分板上市”。支持符合境外上市条件企业到境外主流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回归境内上市。我县申请境内外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上市企业,进行分阶段奖励,对县外迁入上市企业实行一次性奖励。

(二)实施培育企业成长工程      1.加强与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合作。依托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衢州分中心,引入各类专业机构,为我县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提供全周期、全流程、全功能的专业化培育服务,进一步提升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积极推进企业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并给予相应奖励。

2.鼓励融入衢州市股权投资与企业上市促进会。依托衢州市股权投资与企业上市促进会,参加形式多样的培训交流活动,实现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资源共享、合作交流。发挥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会员的传帮带作用,提升上市培育企业生产经营、股改推进、券商辅导、募投项目运作等实操能力。

3.培育壮大我县中介机构。主动向外对接,招引优质中介机构落地开化;鼓励本土中介机构向县外头部机构取经、学习。加强对上市培育服务中介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建立健全服务绩效信息披露、失信惩戒、跟踪评价等机制,依法严厉打击中介机构及有关金融机构证券业务违法违规行为。

4.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拟挂牌上市企业引进股权投资,对企业引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政府产业基金除外)给予一定奖励。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并购贷款等业务,积极开展投贷联动,对并购重组提供融资支持。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对上市梯队企业开发特色担保产品。支持政府产业基金投资上市梯队企业。

(三)实施上市公司提质工程

1.支持募投项目落地。支持拟挂牌上市企业、挂牌上市公司募投项目落地开化,以新设公司实施的募投项目享受招商引资相关政策,未新设公司的享受企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加强募投项目落地统筹协调服务,及时解决项目立项、用地、环评等环节遇到的问题。

2.支持并购重组和再融资。支持挂牌上市公司开展产业并购,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及内外部资源。支持挂牌上市公司围绕优势产业、优质项目、优质资产开展分类重组,利用资本市场再融资工具,做强产业链、做深价值链。挂牌上市公司成功实施并购重组达到控股要求的,按并购方实际出资额给予适当奖励。对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获得募集资金的,按实际投资额给予适当奖励。支持县国资公司参与县内上市公司定向增发。    3.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将上市公司治理纳入县域治理现代化建设体系,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内部控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合规自律和风险意识,确保不发生上市公司债券兑付、股权质押平仓等风险。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职责,严厉打击中介机构及有关金融机构证券业务违法违规行为。

(四)实施企业上市畅通工程

1.优化一件事服务。建立“领导挂联+部门联动+专班推进”统筹协调服务机制,实行责任包干。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提高服务质效,坚决遏制任性执法、过度行政等行为;实施适度容错机制,对无主观故意、首次发生、后果轻微、整改到位、消除隐患的,依法依规给予减轻或免于处罚,并按上市审核要求,及时依法认定出具无重大违法违规证明和行政处罚信用核查报告等材料;尊重历史事实,妥善协调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     2.强化全过程督办。建立问题闭环销号机制,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经开主动协调解决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发展相关问题。各相关职能部门难以协调解决的,经主要领导确认后提交县企业上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县政府督查室全程跟踪问效,严肃问责因工作不力、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原因导致问题递进式提交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     3.实施全链条跟进。加快以挂牌上市为目的的企业股改,对股改过程中因支出增加、效益增长形成的地方综合贡献给予适当补助。指导培育企业选择合适中介机构,开展企业规范化改造。指导签约规范企业制定辅导规范工作计划,加快上市工作进度。指导辅导备案企业开展辅导验收,及时申报材料。指导报会排队企业做好审核问题反馈。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县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小组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企业上市工作。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引领作用,县级相关职能部门的协同配合作用,指导推进办及一对一服务专班工作落实,坚持专班推进、清单管理、督查落实,将推进企业上市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会商、清单化推进、闭环式管理。

(二)强化考核评价。强化正向激励,将企业挂牌上市工作作为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部门综合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协调解决企业挂牌上市重大问题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三)强化氛围营造。总结推广企业挂牌上市和资本市场工具运用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讲好开化资本市场发展故事。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上市氛围,把更多企业推向资本市场。

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开化县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

 

 长:毛献明

副组长:陈体法

 员:苏联(县府办)、方亮(县金融服务中心)、詹里增(县发改局)、廖继军(县财政局)、胡小斌(县国资中心)、蓝鸣(县税务局)、汪殿国(县经信局)、郑建宏(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童春华(县市场监管局)、葛察冰(县统计局)、何国(县经开区管委会)、程军华(县人社局)、陈轩(县资规局)、陈琦(县应急管理局)、张莹(县营商办)、王佳(县法院)、严颂华(县住建局)、周建(县科创中心)、吴根良(县农业农村局)、朱建平(县林业局)、朱晨号(县综合执法局)、郑文胜(县司法局)、梅永俊(人行开化支行)、戚胜(县银保监组)、马利平(县消防救援大队)、汪志鹏(华埠镇)

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全县企业上市工作,针对重难点问题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下设推进办负责日常上市工作。

推进办:

主任:方亮(县金融服务中心)

副主任:上官甜媛(县金融服务中心)、牛春敏(县经信局)

成员:江南(县经信局)、范德贵(县财政局)、韩建华(县税务局)、江伟(县经开区管委会)、王国保(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陈红芳(县市场监管局)、余点(县应急管理局)、胡燕芳(县法院)、余立新(县住建局)

推进办具体执行领导小组部署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开展。

 

 

 

 

 

 

 

 

 

 

 

 

 

 

 

 

 


附件3

开化县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

 

序号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地址

一、拟上市企业

1

浙江省开化七一电力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余永松

华埠

2

浙江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

何昊

经开区

二、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1

浙江正荣香料有限公司

陈正荣

经开区

2

浙江卡游科技有限公司

史冉魁

经开区

3

物产中大康福医药(浙江)有限公司

阮丹玺

经开区

三、上市培育企业

1

浙江矽盛电子有限公司

郜勇军

经开区

2

开化祥盛磁业有限公司

商树民

经开区

3

浙江爱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余建明

经开区

4

浙江泰明新能源有限公司

徐建龙

经开区

5

开化瑞达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杨国华

桐村镇

6

浙江泰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曹解洪

经开区

7

开化方元硅业有限公司

张宗文

经开区

8

浙江欧瑞焊材制造有限公司

操福军

经开区

9

浙江胡涂硅有限公司

徐忠明

经开区

10

开化诚信树脂有限公司

徐剑锋

经开区

11

浙江升龙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吴龙升

经开区

12

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

魏涛

芹阳办事处

13

衢州醉根艺品有限公司

黄学良

芹阳办事处

14

凌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潘素英

芹阳办事处

 

附件4

县级部门上市服务事项及责任人员清单

序号

职能部门

服务事项

单位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

1

县金融服务中心

统筹管理和服务拟上市企业、上市重点培育企业,做好企业上市服务事项的接收、移交、督办等工作;协调资产重组、股权处置、融资服务等事宜;对接省地方金融局、浙江证监局、市金融办等部门,协助企业做好辅导备案等工作。

上官甜媛

资本市场科

童小霞

13575647413

2

县司法局

拟上市企业涉及矛盾纠纷调解、协助对接市仲裁委办理仲裁事项等合规证明。

 

 

余志仁

法律服务管理科

詹琳琳

15205702530

3

县发改局

按权限办理拟上市企业募投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手续;出具上级发展改革部门所需的项目核查意见,指导企业争取相关支持;依法依规办理涉及军工事项审查、委托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情况备案等;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叶省发

综合

郑露

18268970063

4

县经信局

按权限办理拟上市企业募投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手续;对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资的技术改造项目,协调给予优先支持;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廖小锋

产业转型与投资科

包超英13754327392

5

县科创中心

推荐符合条件的拟上市企业、培育企业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导企业申报科技计划项目,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詹鸿

科技合作科

丰光华

15956584559

6

县财政局

落实企业上市财政扶持政策;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傅满鹏

企业科

范德贵13757018907

7

县国资中心

依法依规出具相关拟上市企业涉及国有股权历史沿革证明文件;做好企业涉及国有资产处置相关事宜;做好企业国有股权管理及转让,快速办理上市前审核等。

杨绥昌

企业国有资产科

过艳娟

13575642500

8

县人力社保局

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郑兴华

政策法规科

李瑞朝15057083003

9

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

依法依规办理拟上市企业有关的环评审批或备案、募投项目的环评审批;依法办理环境行政处罚事宜;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环评:张双富

执法:袁肖峰

环评:行政审批科:王国保15957033852

执法:综合行政执法队余亮13600509902

10

县住建局

按权限办理拟上市企业建筑工程手续补办、质量安全监管等事宜;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金坚强

法规与审批科严钧

13735085909

质量安全监管

方葛

13626707256

 

11

县资源规划局

办理企业不动产权证企业名称更名;协调解决拟上市企业历史遗留中涉及的土地、矿产、规划、建设和房产确权等问题;安排保障募投项目所需的建设用地,办理企业依法用地相关事宜;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饶艳

自然资源

开发利用

徐超

13967023451

12

县农业农村局

指导帮助拟上市企业争取“三农”领域的扶持政策;依法依规为涉农拟上市企业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詹勇军

乡村产业发展科

林欢13675705298

13

县应急管理局

依法妥善处置拟上市企业行政处罚事项;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等;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许可:汪良义

行政处罚:汪日明

许可:余点15869063152

行政处罚:张炜15157031861

14

县综合执法局

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丁志刚

专业执法

陈国华

13857032305

15

县税务局

查询历史沿革中涉及的具体税务问题相关文件;查询发行最近三年及一期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办理税务更名;依法妥善解决上市后备企业历史遗留中的税收问题;依法妥善办理上市后备企业税款延期缴纳、补缴纳事宜;依法办理股权转让税收递延或税收优惠安排;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邵成明

税政

韩建华

138670291232

16

县人行

办理拟上市企业的资本项目外汇调入和结汇事宜;协调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李斌

信贷调统股

戴建勇

13867028234

17

县银保监组

协调金融机构为拟上市企业、培育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戚胜

办公室

程丰

18305036393

18

县公安局

依法妥善办理涉案、行政处罚等事项;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汪洪成

治安

毛爱国13587111806

19

县法院

企业诉讼情况查询;依法妥善办理拟上市企业立案、诉讼等事项;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王佳

胡燕芳

18758981668

20

县市场监管局

企业商标、专利情况查询;办理企业股改工商变更;依法妥善办理涉企行政处罚事项;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张崇古

行政审批科

陈红芳

13575643346

21

市公积金中心开化分中心

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郑亚明

综合科

许雄伟13575645279

22

县消防救援大队

依法妥善办理涉企行政处罚事项;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马利平

副大队长

陈文辉13505703339

23

县供电公司

为企业提供优质电力服务;依法依规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徐雷文

市场营销部

王杰13665706316

备注:1各职能部门服务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所列事项;

2各职能部门人员如需变更,请及时告知上市推进办。


关于《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的汇报

 

为继续加快推进企业挂牌上市,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做优做强,助力我县打造“两个先行”山区奋勇探路者,县金融中心牵头制定了《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的补充意见》(以下简称“《补充意见》”),现将制定情况汇报如下:

一、文件补充背景

为深入实施“凤凰行动”计划,鼓励引导企业上市,我县于2021年12月在对比兄弟县市区政策后,研究出台了《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开政办发〔2021〕69号),并于2022年1月印发了操作细则。2022年4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高质量实施企业上市“3030”行动的若干意见》(衢政办发〔2022〕9号),并新制定配套政策共10条。2022年6月,市对县考核中对上市支持政策覆盖面提出了新要求“制定出台覆盖企业股改、挂牌、上市、并购重组、直接融资等扶持政策”。随后,常山县、柯城区均参照市里出台新的支持政策。综合市级文件精神、市对县考核要求以及我县上市工作实际,建议对原《实施意见》进行补充。由于其中4条政策我县2021年政策中已覆盖,考虑到政策稳定性等因素,建议补充6条。

二、文件补充内容

本次《补充意见》重点对企业股改、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并购重组、引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资本市场再融资、企业高管培训等六个方面进行补充支持下面进行逐项汇报:

1.拟挂牌上市企业股改过程中,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等重组,涉及土地房产等资产变更、过户所产生的县地方综合贡献部分,给予全额奖励;涉及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的,对自然人股权转让收益所形成的县地方综合贡献部分,给予全额奖励;自然人以非货币性资产增资入股所形成的县地方综合贡献部分,给予全额奖励。

补充理由:参照市配套政策第二条第(三)点对企业股改过程中同一控制下企业给予奖励,扩大奖励范围。

2.支持企业挂牌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对“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科创助力板、专精特新板等挂牌的,给予30万元奖励。

补充理由:参照市配套政策第四条新增。同时市对县考核中工作实绩部分第3条有新增股交中心挂牌考核,每新增1家加3分。

3.挂牌上市公司成功实施并购重组达到控股要求的,按并购方实际出资额的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以发行股票支付的,按交易价格确认为并购方实际出资额。  

补充理由:参照市配套政策第八条新增。同时市对县上市考核中工作落实部分第2条要求扶持政策需覆盖并购重组。

4.拟挂牌上市企业引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在开化县境内(政府产业基金除外,每次按所募资金的1%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补充理由:参照市配套政策第九条新增。市里、常山未限定“拟挂牌上市”企业,鼓励所有企业引进。我县限定“拟挂牌上市”与《实施意见》适用对象一致。

5.挂牌上市企业在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再融资(配股、增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债、可转债等)募集资金,按募集资金在开化辖区内实际投资额3‰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招商引资政策另有约定的除外)。

补充理由:参照市配套政策第十条进行补充。同时,在市对县上市考核中工作落实部分第4条对上市挂牌公司募投项目和技改项目落地衢州的每个项目得2分。

6.拟挂牌上市企业高管参加高校院所、专业机构为期6个月以上资本市场理论知识系统化培训的,给予50%学费补助,每人每次限3万元以内,每家企业不超过3人。

补充理由:参照市配套政策第一条新增。

原《实施意见》自2022年1月6日起施行,本《补充意见》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2022年1月6日起符合《补充意见》的参照执行。

四、工作机制方面

2021年《实施意见》中规定拟挂牌上市企业需要县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同时,市对县考核有“建立健全推进企业上市工作机制,区块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建立上市梯队企业库”的要求。由于2015年《开化县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实施意见》(开政办发〔2015〕98号)已废止,其中包括领导小组、培育企业库。因此参照市《关于高质量实施企业上市“3030”行动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新制定《开化县高质量推进企业上市行动方案》,围绕每年动态保有10家以上上市梯队企业,到2025年末,确保上市新公司达到3家,力争5家,实现新增直接融资50亿元等工作目标实施“四大工程”。成立县长任组长的企业挂牌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明确县级部门上市服务事项及责任人员清单


征集部门:开化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8-30 截止日期:202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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