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探索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根据《行政处罚法》和省公安厅相关文件要求,我局以柯桥分局为试点,经过三个月的探索运行后,总结经验,拟制了《绍兴市公安行政执法领域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法制支队。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李凤娟,88582418,17857209234。 附件1:《绍兴市公安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绍兴市公安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目录清单》.xls
绍兴市公安局 2022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