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县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我办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海盐县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内如有修改意见与建议,请以书面、电话或者网上留言的方式反馈至海盐县财政局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资本市场科。 公示日期:2022年9月13日至2022年9月22日 联系人:唐秋燕 联系电话:0573-86122290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68号 邮政编码:314300 附件:1.关于《海盐县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暂行办法》的起草说明.pdf 2.海盐县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海盐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 相关链接:【反馈】关于公开征求《海盐县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