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江省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精神,根据《中共金华市委办公室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学前教育补短提升促进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金华市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具体实际,我局草拟了《义乌市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义乌市西城路266号义乌市教育局办公室,邮编:322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5230331@qq.com。 3.通过传真将意见传至:0579-8553254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6日。 联系人:基础教育科 陈桦涧 联系电话:0579-85523263 附件: 《义乌市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docx 《义乌市学前教育发展第四轮行动计划(2021-2025年)》起草说明.docx
义乌市教育局 2022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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