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深化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工作,提高量化积分应用服务水平,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的通知》(甬政办发〔2022〕10号)文件精神,我们起草了《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及早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尽早推动更多积分应用落实落细,因此将文件的公示期缩短为7个工作日。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8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并反馈给我办。 联系人金可达、薛华,联系电话:0574-89297419、89188173。
附件:1.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的通知的起草说明.docx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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