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时间:2022-08-31 结束时间:2022-09-09
关于公开征求《龙游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引导促进我县制造业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全面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县经信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龙游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9月9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我局。联系人:企业管理科;联系电话:0570-7029703;地址:龙游县新二路16号;邮编:324400。  


附件:龙游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龙游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31日 


  

  龙游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专精特新”企业是指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发展道路的企业群体,包括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为促进我县制造业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全面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特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培育目标

2026年,新培育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200家以上,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家以上,省级“隐形冠军”企业5家以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2家以上,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1家以上,使“专精特新”企业成为“补链强链”和引领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

——到2022年底,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5家以上。

——到2024年底,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家以上。

——到2026年底,新增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家以上。

二、工作举措

(一)构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对照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隐形冠军”、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坚持“积极推荐、自愿申请”的原则,做到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入尽入。发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及时汇集科技、市监、统计、税务等部门相关数据,掌握重点企业生产经营、知识产权、标准制定、研发投入、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数据,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纳入我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加强对入库企业的分类指导和跟踪分析,推动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实现梯次发展,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质量和数量双提升。(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统计局、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

(二)支持企业开展创新研究。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围绕“卡脖子”关键短板技术和产品,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参与“工业强基”、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并给予优先支持;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促进产学研用合作,推进我县重大创新平台与企业间的技术交流合作,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在衢高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重点实验室等开展技术标准需求和科研成果转化对接,每年举办校企业合作交流活动2次以上,达成实质性合作项目5个以上,推动供需双向“揭榜”;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研发、小试中试标准、知识产权咨询和信息服务,引导企业开展专利布局,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应用和保护维权,助力企业提升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

(三)促进企业质量管理提升。加强检验检测、标准认证、质量品牌、计量技术等服务,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力争到2026年新增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15项以上;鼓励企业提升质量管理,争创政府质量奖励;推动中小企业优化商标品牌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出口商品品牌推广;引导中小企业管理对标提升,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管理创新实践,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和合规经营水平。(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

(四)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全县实施50个以上数字化改造项目,定期更新掌握项目进展情况;聚合服务商、研究院、高校等多方力量,持续开展智能化诊断活动;培育一批新智造试点示范,以“未来工厂”培育库、“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培育库为重点,培育一批省级及以上新智造试点示范,及时总结宣传新智造试点示范案例,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培育和引进优秀新智造服务商,支持企业申报省工业信息工程服务机构资源池,建立服务机构库;积极为服务商牵线搭桥、创造条件,依托“智造荟”开展企业智能化改造需求对接活动。(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

(五)加大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抓好《龙游县“凤凰行动”计划(2021-2025年)》贯彻,推进“凤凰行动”计划的落实;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建立“专精特新”企业名录库并与金融部门开放共享,金融机构对名录库内中小企业给予专项授信额度、贷款期限、利率优惠等政策倾斜。鼓励金融机构根据“专精特新”企业特质、成长特点和融资需求,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打造“专精特新贷”专属信贷产品。(责任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人行、县银保监局、县经信局)

(六)营造企业发展良好环境。落实全县企业服务工作机制,企业属地要为每家单项冠军、隐形冠军、“小巨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配备1名服务专员,实施精准培育和帮扶,为每家企业至少解决1项实际问题;用好“龙商大讲堂”平台,组织开展以智能制造、亩均评价、政策解读等为主题的企业公益培训活动;做好企业人才服务,完成职称评审工作,为工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地人才保障。(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营商办、县人社局,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

(七)推进产品示范应用。重点围绕我县两大主攻产业,运用产业链“一键通”梳理“专精特新”企业,并引导支持企业与产业链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协同制造,推荐参与重点产品和工艺“一条龙”示范应用;深入开展线上线下对接会、培训等活动提高制造企业网销水平,推动各类电商平台开展制造企业云展会、云直播等活动,促进电商平台与制造企业的深度融合;鼓励企业参加中国义乌装备博览会、中国国际特种纸展会、中国工业设计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 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各类展会,积极开拓多元化市场;指导“专精特新”企业抢抓 RCEP 生效实施机遇,深化与其他 RCEP 国家经贸合作。(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

(八)加大要素保障力度。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落实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对亩均评价等级为 A 类的“专精特新”企业新增投资项目,优先纳入县级重大产业项目库,按规定给予用能、用地、排放指标等要素保障;落实国家能耗单列、原料用能抵扣、可再生能源抵扣等政策,优化用能权交易平台,全力保障“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项目用能,保障企业发展空间;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力度,统筹新增计划指标、批而未供土地、存量建设用地等保障“专精特新”企业建设用地需求;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优先安排入驻小微企业园、科技孵化器、特色小镇等,力争打造一批“专精特新”特色园区。(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

三、政策扶持

1、 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首次获评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 30 万元、 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新评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省级小微企业成长之星的,给予10万元奖励。支持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县财政安排一定资金给予优胜者奖励,县双创大赛获一、二、三奖企业,其中一等奖 1 名,二等奖 2 名,三等奖 3 名,获奖企业(项目)分别奖励 1 万元、 8000 元、 5000 元。2021年首次获评工信部“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参照本条进行奖励。

2、鼓励质量品牌创优。对通过行政认定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乡镇、商标品牌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单位给予10万元奖励。对获得县政府质量奖的企业(组织)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县政府质量奖的个人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认证的,给予3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品字标浙江农产”“品字标浙江服务”“品字标浙江建造”“品字标浙江生态”等品牌认证的,给予10万元的奖励。

3、鼓励实施标准化战略。对承担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专业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浙江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秘书处的单位,经认定每年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20万元的补助;对主导(第一起草单位)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品字标“浙江制造”团体标准、省地方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参与制修订上述标准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5万元、3万元、3万元的奖励,可叠加奖励,最多不超过30万元。

4、企业参展补助。企业参加主管部门组织或推荐的境内展销会,义博会、消博会展位费给予全额补助,其他展会展位费给予50%的补助,每个展位最高补助1.5万元。光地展位每9平方米计1个展位,单个企业单次参展最高补助10万元。

5、企业管理创新对标提升。推动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管理对标星级评价全覆盖,对评为四星级、五星级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分别奖励2万元、5万元。对获评省级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龙游县工业强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强化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的组织、指导,着力解决推进“专精特新”培育企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作为企业平台主体,要配足配强工作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支持企业发展。

(二)优化服务水平。深化企业服务工作制度,建立领导联系重点培育企业机制,建立经信局、金融服务中心、营商办、发改局、财政局、资规局、企业属地等单位人员组成的专业服务小组,点对点帮助协调解决培育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中面临的难点、痛点、堵点,动态掌握实时情况,确保服务常态、专业、高效、务实。

(三)营造浓厚氛围。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开展“专精特新”培育工作宣传。要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的宣传力度,及时宣传企业在做强做大、整合重组、制度创新、品牌建设、企业上市等方面的成功案例和优秀企业家的创业经验,营造良好的培育氛围


征集部门:龙游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8-31 截止日期: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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