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的通知》(浙司〔2022〕74号)文件精神,结合东阳实际,制定了《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ngya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东阳市江滨北街18号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0722办公室,邮编:3221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727255031@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9日。 联系人:张彩,联系电话:0579-86655224。 附件:1.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docx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8月18日 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 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的通知》(浙司〔2022〕74号)要求,经研究,将《东阳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详见附件)中涉及的10个领域226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 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后,除已立案且尚未结案的案件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不再行使已划转的行政处罚权。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确定的行政执法事项因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进行调整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整、公布。 本通告自2022年9月1日起实施。原先规定的职责边界与《东阳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不一致的部分作废,按新的职责边界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东阳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xlsx 东阳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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