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区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实施办法(2022版)》(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8月17日在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上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结果予以反馈。
一、通过向市本级三个区相关部门书面发送金华市区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实施办法(2022版)》(征求意见稿),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二、通过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经过30个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9月17日,我单位共计收到0条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经信局,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917597387@qq.com;
联系人:钟鸣 联系电话:0579-82463633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