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区工业小微园区轻量级数字化改造的实施办法(2022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中小微企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工业小微园区企业积极开展轻量级数字化改造工作,根据《金华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工业小微园区轻量级数字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制高办〔2022〕7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金政发〔2021〕18号)和《关于金华市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本)的通知》(金经信投资〔2021〕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经信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制定了《金华市区工业小微园区轻量级数字化改造的实施办法(2022版)》。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门户网站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邮编:321017。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917597387@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7日。  联系人:钟鸣  联系电话:0579-82463633



附件:金华市区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实施办法(2022版)(征求意见稿).wps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17日


征集部门: 金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2-08-17 截止日期: 2022-09-18
关于《金华市区工业小微园轻量级数字化改造实施办法(2022版)》(征求意见稿)公示结果的反馈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