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对《杭州市推动家政进社区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为加快推进杭州市全国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试点城市工作,推动家政进社区,对社区家政服务网点开展星级网点评定工作,经研究,市商务局牵头起草了《杭州市推动家政进社区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告,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年8月15日至8月21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为方便联系,反馈意见时请预留联系电话。

联系人:马诗艺,电话:85257801,邮箱:984964825@qq.com。

附件:《杭州市推动家政进社区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杭州市商务局

2022年8月15日


杭州市推动家政进社区政策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一、政策内容

政策内容:2020至2022年,全市推进布局家政服务网点200个,并开展星级网点评定,按照分档奖励的原则给予一次性补助,全市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800万元。(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0〕41号)

二、申报对象和时间

(一)申报对象:在杭注册且为社区(乡村)家庭提供家政服务的社区网点,2022年正常开展家政服务。

(二)家政服务:是指以家庭为服务对象,由家庭服务机构指派或介绍家庭服务员进入家庭成员住所提供烹饪、保洁、搬家、家庭教育、儿童看护以及孕产妇、婴幼儿、老人和病人的护理等有偿服务,满足家庭生活需求的服务行业。

(三)功能模式:以独营、嵌入、合作、线上等方式进驻社区,开展培训、招聘、服务等家政相关业务。可采取公建民营、委托运营方式独立设点,也可以嵌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养老驿站、托育机构、长者饭堂、物业公司等现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可与便民超市等市场主体共同运营社区“家政服务超市”。

(四)申报时间:2022年8-9月,以工作通知为准。

三、资金安排

1.    按照以奖代补、分档奖励原则,对5星级网点,给予每个网点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4星级网点,给予每个网点不超过8万元补助;对3星级网点,给予每个网点不超过5万元补助。

2.    一次性补助发放至社区家政网点的运营主体(提供家政服务的机构),每个运营主体补助资金上限不超过50万元;全市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800万元。

四、操作流程

(一)自主申报。各类社区家政服务网点,统一向网点所在区县商务主管部门申报。

(二)区县初审。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民政、卫健、发改、人社、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对申报网点联合初审,并汇总推荐至市商务局。

(三)星级评定。由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根据《社区家政服务网点星级评定赋分表(试行)》(附件1)对各区县推荐的社区家政服务网点组织评分,由市商务局会同市级民政、卫健、发改、人社、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联合复审。

(四)名单公示。复审结果上网公示。

(五)落实奖励。经公示生效的星级网点,其运营主体通过“亲清在线”平台自主申领补助资金。未如期申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享受此项政策。

五、职责分工

(一)市商务局:负责指导各区县(市)组织申报、组织初审、政策解读、辅导宣传、兑现奖励、汇总统计等工作;负责组织复审、督促进度等。

(二)市民政局:负责配合商务系统做好辅导宣传、网点联合评审等工作。

(三)市卫健委:负责配合商务系统做好辅导宣传、网点联合评审等工作。

(四)市发改委:负责配合商务系统做好辅导宣传、网点联合评审等工作;负责做好“亲清在线”平台技术保障。

(五)市人社局:负责配合商务系统做好联合评审。

(六)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商务系统做好联合评审。

(七)市财政局:负责配合商务系统做好联合评审;指导各区县(市)财政做好资金保障。

(八)属地政府、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组织申报、组织初审、政策解读、辅导宣传、政策兑现、资金保障、汇总统计、监督管理等工作。资金由属地政府先行垫付,市级财政清算。

本实施细则自发文后次日起施行。


征集部门:杭州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2-08-15 截止日期:2022-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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