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市农业农村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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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生态环境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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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 P17归口管理部门初审意见建议保留推荐单位(盖章)这个部分,删除负责人签字。2. 第二条第(一)部分,建议增加“特色和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抢救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内容,可放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之后。理由:(1)野生动植物资源是农林产业发展的遗传基础,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战略资源,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息息相关,且具有可再生性等巨大优势,其保护与利用离不开科技支撑。(2)具地方特色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是培育地方特色产业的重要基础。(3)珍稀濒危动植物资源蕴含重要的遗传基因,是基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的基础;很多物种因其具有重要的开发利用价值,但由于未实现产业化人工培育,其野生资源遭受过度利用而导致濒危甚至灭绝;另有很多物种因遭受自然或人为因素影响而处于濒危状态,但其自身可能蕴藏着尚未被人类发现和利用的潜在价值;这些物种资源都需要我们及早进行针对性研究和抢救性保护,为其可持续利用奠定基础。3. 第八条第一段,限额数原则上根据前三年***(建议增加“原则上”三个字)。理由:(1)前三年承担的项目数多少影响的因素比较多,如申报项目能否立项受评审专家的主管因素影响就比较大;(2)横向单位之间所申报的项目质量在年度之间肯定存在差异,科技主管部门对某部门当年度立项项目数应当根据当年度该部门推荐的项目质量情况进行适当微调。增加“原则上”三个字可以为主管部门针对上述各种因素的影响作出适当微调留有余地。4. 第八条第5款规定建议修改为: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及以上学历,一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 理由:(1)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的主持人条件应当有所区别,重点项目应高于一般项目;(2)中级职称即具备独立开展技术工作的能力,可以胜任一般项目的主持要求;(3)刚毕业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大概率尚不具备独立主持重点项目的能力;(4)考虑到各单位技术岗位的评聘结合问题,将一般项目放低至中级职称,有利于年轻科技人才的培养和成长。5. 可行性报告第(一)(二)部分的字数限制建议适当放宽,第一部分字数可放宽至1500字以内,第二部分字数放宽至1000字以内。理由:(1)这两部分是衡量该项目能否立项的重要依据,其中第(一)部分主要考察立项的必要性,第(二)部分主要考察项目组对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的掌握程度,800字、500字可能限制过紧,不能让项目组实现充分表达;(2)不利于评审专家从中获得充分的信息量来判断项目组对项目的理解程度和掌握的国内外动态状况;(3)适当放宽有利于项目组查阅更多文献,更多掌握国内外发展动态,也更有利于提高项目计划的科学性和实施水平。 | 共5条,第一条不采纳第二条不采纳第三条采纳第四条不采纳第五条部分采纳 |
4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1. 第四条【项目类型与资助标准】一般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20万元,其中医疗卫生类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结合行业需求和学科发展等需要,考虑到医疗卫生新兴交叉学科研究领域的经费需求也非常大,建议:医疗类不作特殊限制。2. 可行性报告每个条目都有相应的字数限制,对项目先进行和可行性的阐述有一定影响,建议:参考浙江省基础公益研究计划项目提纲撰写要求,对正文篇幅整体作字数限制,参考文献字数不计入正文字数。 | 共2条,第一条不采纳第二条部分采纳 |
5 | 市市场监管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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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市水利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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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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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宁波海关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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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鄞州区科技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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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宁海县科技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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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慈溪市科技局 | 1. 反对第十一条规定“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受理”。理由(1)结合第九条至第十四条内容,归口管理单位的主要参与环节是申报发动和择优推荐,第十一条规定等于变相将形式审查工作推到归口部门;(2)建议完善形式审查规定,对审查存在不规范的推荐项目,给予一次补齐补正机会,补齐补正后仍不符合规范的,不予受理。 2. 第八条"5.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建议修改,项目负责人修改为项目第一负责人 | 共2条,第一条采纳第二条不采纳 |
12 | 高新区科技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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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北仑区科技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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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海曙区科技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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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奉化区科技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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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江北区科技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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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象山县科技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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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余姚市科技局 | 1. 第8条第5款:建议对项目负责人的职称和学历不设限制或降低要求。2. 第10条对归口部门的要求有点高,建议改为: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应按照公益性研 究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建立遴选择优推荐机制。3. 市级形式审查发现有问题的,在规定时间内可退回用户修改,如还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不予受理。 | 共3条,第一条不采纳第二条采纳第三条采纳 |
19 | 镇海区科技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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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杭州湾新区经信局 | 第十二条 【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受理,建议这条最好改成在规定期限内可修改回退,不然有些单位申报资料上万一有点小疏漏,没报成功那有点可惜了。 | 共1条,采纳 |
21 |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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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 1、第二章申请与立项中,第八条【资格条件】第5条:对于项目负责人的条件应改为:重点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一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或不作要求(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所区别)。 2、第三章验收与管理中,第十六条【经费拨付】:对于国有性质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其他事业单位单独承担的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可在项目验收前拨付剩余资金。可否改为对于国有性质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其他事业单位主持的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可在项目验收前拨付剩余资金(就是说无论这些单位是否有企业参与,都可以验收前拨付剩余资金)。 | 共2条,不采纳 |
23 | 宁波(北仑)中科海西产业技术创新中心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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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宁波大学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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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宁波诺丁汉大学 | 1.《征求意见稿》第四条【项目类别及资助标准】提出,“公益性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一般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20万元……申报资助不超过10 万元(包括)的一般项目实行包干制管理,无需填报经费细化预算构成。项目申报单位应建立经费包干制管理办法。”为了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便利性,能否将经费管理方式与项目类别直接挂钩,而非具体金额,比如所有一般项目实行包干制管理,包括申请资助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20万元的项目? 2.《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经费拨付】提出,“公益性研究重点项目资助经费分两次拨付,项目立项后,拨付项目财政经费总额的 60%,项目通过验收后拨付余款。”能否参照其他重大项目的经费管理规定,将立项后拨付比例从60%提高至80%?预拨经费不足可能会难以支撑项目团队开展完整的科研工作,因而影响预期项目进展。 3.《征求意见稿》第十八条【项目变更】提出“项目实施期间,项目承担主体、 研究内容、项目负责人等合同主要内容不得变更。”根据该要求,如果项目负责人确因不可抗力需要离职,则该项目不得不终止,已完成的科研任务和成果将造成浪费。因此,是否能将“项目负责人”列入可变更选项,允许项目负责人变更为项目团队其他成员或承担单位中其他具有项目承担能力和经验的科研人员? | 共3条,不采纳 |
26 | 宁波工程学院 | 1、第七条【指南发布】: 编制并发布公益性研究项目年度申报指南,明确项目资助研究方向、资助金额、资格条件、截止时间、申报程序、申报要求及年度资助项目数等。理由:这里不是一次性发布多年的,原有表述不合适。 2、第八条【资格条件】 项目申报采取限额申报方式。限额申报是指各归口管理单位择优限额推荐,限额数根据承担单位综合实力,结合前三年承担的项目数和承担单位的项目实施管理情况由市科技局确定。理由:公益项目因社会需求而设立,承担单位综合实力随着人才流动等因素会改变,双方都在变动,不宜把以前承担的项目数作为主要依据,但应适当参考。 第5款,5.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问题:学历是否合适? 3、第十四条【项目立项】1 公示期有异议的项目,经市科技局重新审定,调查属实的,不予立项。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项目,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下达立项文件和首批资金。问题:首批资金是否可以不写? | 共3条,第一条采纳第二条不采纳第三条不采纳 |
27 | 浙江万里学院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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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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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浙江药科职业大学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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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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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宁波财经学院 | 1. 第十六条【经费拨付】高等院校和其他事业单位单独承担的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经费使用情况,可在项目验收前拨付剩余资金。请问“验收前”是否有约定时间,还是随时可以提出,能够明确申请流程。2. 第四条【项目类别及资助标准】中给出了项目的研究范围。我校艺术设计学院提出社会发展领域能否增加 “艺术兴农”内容,艺术与技术是相辅相成的,提升社会人员的艺术(技术)素养同样可以为社会发展服务。 | 共2条,不采纳 |
32 |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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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 无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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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无意见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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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国科大华美医院 | 1. 第八条【资格条件】项目申报采取限额申报方式。限额申报是指各归口管理单位择优限额推荐,限额数根据前三年承担的项目数和承担单位的项目实施管理情况由市科技局确定。项目申报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5.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意见和建议:硕士以上学历改成硕士学位。 2.针对条款: 第十七条【执行期限】公益性研究重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年,一般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年,以合同期限为准。如确因不可抗力,将导致项目延期的,项目负责人应通过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在项目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内向市科技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市科技局对延期申请进行审核,确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按时完成的,准予延期,申请延长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除此之外,不予延期。该管理办法中未提到宁波市公益性研究计划项目的间接经费比例是否参照甬科资[2022]36号文件执行,建议该管理办法中明确体现。 意见和建议:建议允许正常延期一年。 | 共2条,不采纳 |
36 | 宁波市第一医院 | 1. 该管理办法中提出宁波市公益性研究计划项目采取经费包干制管理,无需细化预算。由于《宁波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科资[2022]36号)中明确规定了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间接经费的比例,但该管理办法中未提到宁波市公益性研究计划项目的间接经费比例是否参照甬科资[2022]36号文件执行,建议该管理办法中明确体现。2. 第八条第5点:硕士是不是应该是学位,研究生是学历。3. 第八条第6点:“愈期”是否应该改为“逾期”。 | 共3条第一条不采纳第二条不采纳第三条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