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有关高校及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宁波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加强和规范宁波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助力宁波市“医学高峰”建设。市科技局前期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对接,形成了《宁波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稿,现征求你们意见。 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2年8月1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lcr@nbsti.gov.cn 2.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市政府二号楼市科技局农社处1603室(邮编:315066) 联系人:李春荣 联系电话:89292207 附件: 宁波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修订).pdf 《宁波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编制说明.doc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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