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 为有效利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保修金的增值利差余额,保障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急维修,以及“美好家园”建设和物业经营性收益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市民群众的居住品质,我局组织起草了《杭州市物业应急维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杭州市住宅小区“美好家园”建设奖励资金和物业经营性收益监管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限为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月24日。您可通过以下途径将意见和建议向我局进行反映: 1.通过传真,将书面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传真:0571-87824893;
附件: 1.《杭州市物业应急维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杭州市住宅小区“美好家园”建设奖励资金和物业经营性收益监管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