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绍兴古城历史建筑、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工作,传承优秀历史文化,维护和弘扬历史文化名城传统风貌和特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绍兴古城实际,我办组织起草了《绍兴古城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9年12月31日下班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递交,我办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办,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19年12月23日-2019年12月31日。 联系人:王欢,联系电话:15967508670,传真:85148891。 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偏门直街55号。
附件:绍兴古城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 2019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