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绍兴古城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绍兴古城历史建筑、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工作,传承优秀历史文化,维护和弘扬历史文化名城传统风貌和特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绍兴古城实际,我办组织起草了《绍兴古城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9年12月31日下班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递交,我办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办,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19年12月23日-2019年12月31日。

联系人:王欢,联系电话:15967508670,传真:85148891。

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偏门直街55号。


附件:绍兴古城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保护利用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绍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 

2019年12月23日 


征集部门:名城办 发布日期:2019-12-23 截止日期: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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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古城保护时不我待,必须以全方位立体化的思路对古城区内的历史建筑、传统民居、古桥、古石河坎、石板路等进行全面保护利用。建议名称改为:绍兴古城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古桥、古石河坎、石板路等保护利用办法。...[展开]
提交人:朱** 提交日期:2019-12-25 19:07:43
回复: 您的意见收悉,经研究: 1.本次拟订的办法主要是针对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古桥等的保护利用将在其他办法拟订中考虑,故此建议不采纳。 2.民间义工队伍已包含在本办法第四条:“…...[展开]
回复人:绍兴市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2019-12-31 16: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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