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司法局现将《开化县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7月27日前通过信函、电话或电子邮箱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开化县司法局。 开化县司法局 2022年6月26日 (联系人:陈姝雯,电话:0570-6521520,邮箱:475460543@qq.com,地址:开化县芹阳办事处江滨北路8号。) 意见反馈:https://www.kaihua.gov.cn/art/2022/7/28/art_1496889_59039090.html
关于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推进我县依法行政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评估,决定废止8件规范性文件,现予以公布。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印发之日起废止。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名称及文号 | 1 | 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工作的若干意见 (开政 [2001]4号) | 2 | 关于印发《开化县木材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开政办发 [2002]151号) | 3 | 关于组建开化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实施意见(开政发[2006]13号) | 4 | 关于印发《开化县林业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开政办发[2012]55号) | 5 | 关于做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开政发[2013]107号) | 6 | 转发林业局关于开化县村级专职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开政办发[2014]54号) | 7 | 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化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资格后审评标办法》的通知 (开政办发【2020】74号) | 8 | 关于印发《开化县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开政办发〔2015〕57号) |
开化县司法局 关于《关于公布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 通告(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一、清理背景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效能,全面推进我县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评估。 二、起草过程 2022年6月22日,县司法局对于县政府各部门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废止工作进行部署。6月26日,县司法局根据前期梳理和各单位上报结果,形成《关于公布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通告(征求意见稿)》,在开化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征求社会、群众意见。 三、主要内容 此次共废止《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工作的若干意见》(开政〔2001〕4号)等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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