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广大市民欢度喜庆祥和的春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温州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起草《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通告》,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意见反馈至市公安局,联系人: 姚梦成,传真:89980560,邮箱:81258269@qq.com。征求意见时间:2019年12月17日-26日。
附件: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通告.doc
温州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17日
关于《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12月17日-12月26日期间在温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