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曙区房屋征迁安置房票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房屋征迁安置渠道,及时满足被征迁家庭的安居需求,优化房地产供需结构,促进我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海曙区实际,制定本办法,并向社会公示。    

本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13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与本单位联系。    

联系人:包益斌(综合计划科),电话:87459586/87567155。


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管理服务中心

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6月2日




附件海曙区房屋征迁安置房票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关于《海曙区房屋征迁安置房票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征集部门: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2-06-02 截止日期:2022-06-15



【反馈】关于《海曙区房屋征迁安置房票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海曙区房屋征迁安置房票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2022年6月2日-2022年6月13日征求公众意见,共收到建议将国有土地、集体土地补偿办法的区级相关文件写明;建议将商品住宅和商品房称呼统一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和二手房称呼建议统一为二手住宅等9条意见建议。

十分感谢公众对《海曙区房屋征迁安置房票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关心与支持,对于这些意见,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管理服务中心、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将提交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讨论,不断优化、完善。


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管理服务中心

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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