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关于《海曙区房屋征迁安置房票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
《海曙区房屋征迁安置房票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在2022年6月2日-2022年6月13日征求公众意见,共收到建议将国有土地、集体土地补偿办法的区级相关文件写明;建议将商品住宅和商品房称呼统一为商品住宅,二手住宅和二手房称呼建议统一为二手住宅等9条意见建议。 十分感谢公众对《海曙区房屋征迁安置房票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关心与支持,对于这些意见,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管理服务中心、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将提交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讨论,不断优化、完善。
宁波市海曙区旧村改造管理服务中心 宁波市海曙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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